安庆公租房申请指南-手机版亚博
导语 安庆市在本地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等符合相关条件即可申请安庆市公租房,具体流程见下文。
安庆公租房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在棚户区改造征迁中无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的拆迁安置户、引进人才、新就业的无房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政府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即公租房。在市区房源充足,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后,公租房可面向社会租赁,租金按市场价收取。
二、公租房分配的原则
保障对象根据房源数量,按照先急后缓、梯次保障的原则,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配租:
(一)无房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居民;
(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居民;
(三)在棚户区改造征迁中拆迁面积较小,无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的征迁安置户;
(四)引进人才;
(五)新就业无房职工;
(六)外来务工人员;
三、申请材料
1.安庆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低保家庭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住房证明;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车辆、公积金、经营法定人(营业执照)证明;
4.申请人同意核查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的书面声明。
5.引进人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还应当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供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用人单位对入住职工申请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的担保书;
6.符合优先保障对象条件的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如何申请公租房
申请人如何申请公租房
(一)申请程序
本市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与在棚户区改造征迁中拆迁面积较小,无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的征迁安置户申请公租房,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引进人才、新就业的无房职工、来宜务工人员等群体申请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可向所在用人单位申请,再由用人单位向市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集中申报。
(二)审核程序
初审→复审→审批→房源→分配→配租→公示及备案→办理入住手续
五、相关问题
1、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在哪里确认?
在户籍所在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2、租赁补贴准入条件是什么?
原则上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具体条件和比例由我市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
信息来源: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https://aqzjj.anqing.gov.cn/public/4018584/2006435651.html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定——公示——配租
办理地址
安庆市潜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电话:0556-8921446
地址:安庆市潜山县梅城镇梅苑路233号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