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低保申请材料-手机版亚博

导语 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以及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住院出院小结、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收入情况声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申请材料:

  申请低保时,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住院出院小结、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收入情况声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家庭收入核算办法

  (一)家庭收入不稳定的,家庭月收入按其提出低保申请前1 年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二)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按用人单位证明或者本人工资卡的银行流水计算收入;

  (三)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按照当地实际发放标准计算;

  (四)外出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按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计算;无法提供证明或出具的证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务工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五) 种植业、养殖业、捕捞业收入,按照实际收成和当地价格,扣除必要的成本后计算收入:

  (六)财产租赁、转让所得,按照租赁、转让协议 (合同)计算。个人不能提供租赁、转让协议(合同 )的或者租赁、转让协议 (合同) 价格明显偏低的,按照当地同类、同期市场租赁、转让价格计算。

  (七)具有赡养、抚养、扶养关系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简称供养义务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1.按照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数额计算;

  2.供养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月标准 2 倍的,视为无能力承担供养义务,不计算赡(抚、扶) 养费;

  3.供养义务人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月标准 2 倍的,将其人均收入高出月低保月标准 2 倍部分的 50%,平均到其应当赡养、抚养、扶养的每个对象计算。

  基本计算公式为:赡(抚、扶) 养费=(家庭月人均收入 - 2倍月低保标准) x家庭人口数 x 50%-赡 (抚、扶) 养人。

  (八)因征地、拆迁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偿费的计算:1.因征地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补偿费,按家庭人口数和当地低保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在可分摊的月数内[一次性安置补偿费=(家庭人口数 x 当地低保标准 )],该家庭不予获得低保2.因房屋拆迁领取的一次性拆迁补偿费,扣除经查实确需购买安置住房(含必要装修 ) 部分,其剩余部分按家庭人口数和当地低保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在可分摊的月数内,该家庭不予获得低保。

  3.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扣除经查实确需购买安置住房(含必要装修 )和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部分后,按家庭人口数和当地低保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在可分摊的月数内,该家庭不予获得低保。

  4.领取一次性补偿费的家庭,在可分摊的月数内,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将领取的一次性补偿费提前用完,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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