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3、机动车驾驶证
4、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1、申请人到车管所现场提出申请
2、车管所受理岗受理申请
3、出具审验证明,收存相关资料
安庆市车管所
办公地址: 安庆市石塘湖路8号
服务热线: 0556-5331622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不收费